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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严查“糖化血红蛋白”检测!

发布者:IVD资讯

发布时间:2024-08-27

点击:62

来源:国家医保局



近期,国家医保局运用大数据对2023年以来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糖化血红蛋白”检测的情况进行筛查分析,发现一批疑似过度检查线索并下发各地核查。截至目前,各地医保部门通过核查线索、组织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等多种方式已经追回医保基金近6000万元,约谈定点医疗机构5183家次,协议处理3695家次,行政处罚240家次。

糖化血红蛋白作为临床常检查的一个项目,什么样的情况算医保违规呢?让小编带你一起了解一下:



糖化血红蛋白(HbA1c)是什么?


糖化血红蛋白是红细胞中的血红蛋白与血清中的糖类(主要指葡萄糖)通过非酶反应相结合的产物,结构较为稳定。糖化血红蛋白测定需要静脉采血,是常用的血糖监测指标,临床上对糖尿病诊断很有必要



怎样才算“糖化血红蛋白”过度检查?


与常规的血糖测定不同,形成糖化血红蛋白的非酶反应一般具有持续、缓慢、不可逆的特点,其含量是由过去的而非即时的血糖浓度决定的,临床上可有效反映患者在抽血检验前8-12周的平均血糖水平。一般情况下,同一医疗机构对同一病人在短期内多次收费检查糖化血红蛋白,就如同在一天内多次收费测量同一患者的身高一样,临床意义不大,套取医保基金的嫌疑很大



法律对过度检查有哪些规定?


定点医疗机构过度检查等行为,不仅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造成医保基金的浪费,甚至可能影响患者身体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明确规定,医师不得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定点医药机构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如广东省陆丰市妇幼保健院产科住院部医师曾*英为近1800名患者过度实施糖化血红蛋白检验,涉及金额11.58万元。部分过度实施糖化血红蛋白检验的情况如下:


国家医保局高度重视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坚决打击频繁抽血滥查糖化血红蛋白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恶劣行为。希望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强化对医师的教育和监督,履行严格管理主体责任,主动整改问题,自觉规范行为,规范使用医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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