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IVD资讯
发布时间: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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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简乐之旅
说到事后反悔的事情,让我们自然想到最近江西2.8万救护车跨省救人被举报的新闻了。
也是事前谈好,事后反悔然后举报的。最终举报人也如愿以偿了!
从病人家属角度,有没有可能被形势所逼接受本无法接受价格的情况。有!
事后举报的做法有没有问题?从规定的角度,没有问题!
有一部分人觉得面对不合理的,不公平的事情就应该勇敢站出来揭发!
然而,他的问题解决了,但更多人的问题解决了没有?
不仅没有,而且问题更大了。
以后其他有类似需求的人,想通过这种方法救命就更难了。
同时,以后有类似情况,医生也不敢帮联系接收医院了。
难道受了委屈,吃了亏还不让举报吗?当然,不是。
举报是你的权利,有时候还是一种义务。
2
圆乐之前也写过不止一篇文章,讨论关于举报的话题。
这两年,各方也不止一次出台了鼓励医疗相关企业员工举报的奖励政策。
好不好!出发点是好的。
反过来问,举报是不是好事?未必!
历史上鼓励相互举报的制度都引起了社会很多问题。
比如汉武帝为了增加财政收入,颁布了告缗令,发动平民告发偷税漏税的有钱人,告发者可得到被告人隐瞒财产的一半作为奖励,且错告诬告无需承担责任。
这使得民众贪利忘义,大量富人被诬告,社会经济陷入混乱,商业凋敝,社会风气恶化,人与人之间充满猜忌和背叛,西汉王朝由此走向衰落。
武则天统治时期实行铜匦制度,鼓励民众向官府写举报信告密。
一时间酷吏群起,冤假错案数以万计,朝廷官员朝不保夕,连宰相狄仁杰都曾被诬下狱,朝堂几乎瘫痪。
整个社会笼罩在恐怖氛围之中,人人自危,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
因此,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很多问题,不能简单地说举报好或者不好。
关键是举报者是否专业,举报者是否是为公还是为私。
3
报告,有人把尿拉裤子里了。
很多不合法规并非主观意愿而是被现实所逼的。
比如IVD行业人血清基质的质控品,谁能给一个合规的法律法规支持一下?
那些公然写在说明书上或产品目录上说自己产品含人血清的公司,你们敢说自己获得原料的过程真能经得起法律的审查吗?
昨天,圆乐看到一个公众号,上文在抨击IVD行业的各种不合规,然后底下自己却为提供各种病人样本的业务打广告。
难道他有能力从医院里拿到病人样本卖给企业就不违规不违法吗?
圆乐之前就写过,有一家IVD上游企业被离职员工索要赔偿的理由是公司使用血清做质控品,不给自己要求的赔偿就去举报。
你可以义正言辞地说不合规不合法就应该被举报。
然而,真实情况是有产品就有刚需,你不用产品就做不出来。
你想用,不好意思,极难合理合法地获得相应的原料。
又有人可能聪明地出来声讨了,说就不能给一个合法商业用血的规定吗?
不好意思,如果一旦人血成为商品,那么可能有些人会被不法分子抓去当血奴了。
社会就是这样,不能让你在公众场合拉尿。
但不能离开又不让公众场合拉尿,我拉自己裤子里总可以吧。
本着“民不告,官不究”原则,没人告状,官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
可有人偏偏不,说我要当个正义的维护规则的使者,然后去举报!
本来是偷偷拉的,结果就被揪出来摆到公众场合来展示了。
不能公众场合拉尿是防止暴露隐私;
结果有人举报反而让个人隐私以"正义"的理由被堂而皇之地摆上了桌面展示。
这是以彼之矛攻彼之盾吗?
由此可见,举报本身的问题并不大,更大的问题是官方如何正确处理举报而带来的后续影响才是最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