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还要从一则神秘公告说起。
2023年7月,浙江省财政厅发布一则行政处理决定书:
最著名的案例,当属新冠初期,国产头部测序厂家公开质疑CDC定向采购某一品牌测序仪,厂家以“程序不正义,结果无意义”,表明了自己鲜明的立场和态度,给出了市场最强音。维护好爸爸们的利益,特别是脸面,就意味着还有生意的机会;撕破脸皮,就基本葬送了一段时期生意的可能性,除非爸爸们内部权力结构的调整。所以,面对结果,即使受了委屈,一边咽下苦水、一边笑脸相迎才是常态。01
A司“低价中标”,赢得头筹
2023年3月15日,浙大妇产医院委托某招标公司发布采购公告:这预算金额,放在苦哈哈的测序临检企业面前,属实一块肥肉。更何况,无论样本量还是学科能力,浙大妇产都属国内顶级的妇幼医院,是厂家必争之地。“A司报价74.5w,B、C、D司报价在90w左右。”(by the way:猜猜甲方爸爸对这个结果是否满意?)02
B司质疑,结果反转,扳回一局
但价格已经报出去了,报价环节没得改,从哪里入手?”于是,在4.17日,也即中标公告发布7天后(满足政府采购法要求),B司向招标公司提出“质疑”,程序合法合规:质疑项主要有4点,均是质疑中标企业A在4处“技术要求条款”不满足要求:2. A司无法同时**;3.没有专人;4.无法保证**。按流程,招标代理公司对B企业的质疑事项组织了专家论证;03
A司“反质疑”
随后,A司提出“反质疑”,要求维持第一次中标结果:并于2023年5月25日制作了《评审小组协助答复意见表》,04
A司向监管部门投诉失利,B司喜结连理
于是,在6月8日,A司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即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提起投诉,于是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对此,浙江省财政厅又找来了招标单位浙大妇产、代理招标公司前来“对峙”;并在期间,又另外找了专家,对A司提交的专利材料进行评议。然后,8月,B司与客户大大方方昭告天下,开展合作:尤其首次“投标价”,精准狙击,表现出相当的智谋,且在后续过程中韧性十足;
B前面大意,但马上在后续过程予以反击,出招也十分精准。(1)市场竞争,要摸清对手的七寸,A司、B司都给我们做了很好榜样;(2)熟悉规则,尊重规则,利用规则,A司、B司都给我们做了很好榜样;
(ps:浙江省的信息公开做得真好,点赞。)
* 注:上述有适当演绎,建议查询原文阅读。
事件参考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sMOOCjxl7fhmk/8MLrpQag==